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

  出让人:身份证号: (以下称甲方)

  受让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将位于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东林村 土地转让给乙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转让土地概况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为________平方米,为土地。

  二、转让期限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为永久转让,无年期限制,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任何人事单位主张该土地的所有有式使用权,必须配合协调处理好与村委会、基层政府的关系。

  三、转让用途

  乙方受让该土地后用于建筑房屋居住使用,甲方知晓并同意乙方建房。在乙方建房过程中,甲方要全力配合乙方的建房工作。(如水、电,包括邻里纠纷问题等)[农村土地转让合同(共2篇)]

  四、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方式

  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支付给甲方 元整,剩余款项待乙方主体房屋建成后一次性付清,甲方并向乙方出具相关收款收条。

  六、违约责任

  1、如若该合同涉及土地发生归属性纠纷,一切由甲方负责。

  2、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拒绝将转让土地交给乙方,则必须双倍返还转让款,即 元。

  3、如乙方购买该转让土地后无正当理由要求反悔,则无权要回转让款。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捺印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

  甲方:云溪乡原石角山村身份证号码:

  乙方:云溪乡云溪村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拥有土地的使用经营权和收益,双方应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将其承包的,云溪乡原石角山村,土地名荒塘,面积合计(大写)平米,转让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三、转让期限为永久,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青苗补助款、转让款金额元。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支持、配合乙方开展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如有违反,应对乙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享有国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项支农优惠政策与服务。

  按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享用公共设施的使用权,乙方的农业生产经营依法受保护,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 可开展为提高土地生产能力和设施建设,应获得合同以外中止的

  经济补偿。

  六、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人(签字、盖章):

  见证人(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3)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责任分清、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有偿转让--市--区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号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长期使用)及上盖有砖瓦房的房产所有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市--区古三村民委--村第0006号 面积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上盖有砖瓦房房产有偿转让给乙方。

  二、该宅基地四邻至:东邻:、西邻: 、南邻: 、北邻: 。

  三、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权属甲方使用,在转让使用前甲方保证没有将该宅基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也不存在其他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上述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按甲方违约处理。

  2、如国家政策允许过户,甲方无偿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有关过户甲、乙双方要付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责任:在使用期限内,如遇国家或者有关政策部门依法对该地征收时所赔偿的全部资金归乙方所得,相关费用均

  也由乙方负责承担。所得的全款甲方自得到此款后,须于一周内给付与乙方。甲方自得到征购款一周内未将此款交付给乙方的,乙方可向甲方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此款,且可向其追讨征购款20%违约金。若甲方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宅基地时,乙方的全部投资经评估后,甲方按其评估值无条件支付给乙方,且应支付房产总造价五倍的赔偿金。

  四、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万元(大写:捌万元整)。

  五、甲方已移交旧房屋的房产证给乙方。

  六、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以及其继承人不得向乙方主张享有该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使用权。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除,所签订的补充和修改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复印身份证一份给乙方留存。

  甲 方: 乙 方:

  继承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公 证 人: 身份证: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4)

  转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所有权: ((以下简称丙方)

  鉴证方: (以下简称丁方〕

  乙方根据企业兴办发展的需要,甲、丙、丁方为支持乙方企业发展,将甲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使用权、丙方享有土地(林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林业用地永久转让给乙方,经共同协商,现就有关转让事宜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 转让地点及面积:详见附表。 村

  1、林权证编号: 的所属山地,面积为 亩,实测为 亩;

  2、林权证编号: 的所属山地,面积为 亩,实测为 亩;

  以上合计 亩,界址以土地林权证界址为准,(按国家测绘标准实地测量面积为准)。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小,则甲方退差价给乙方;如实际测量面积比林权证上面积大,则乙方补差价给甲方。合同签订以后,林地面积按合同所定,不得更改。

  二、 转让时间:长期。

  三、 转让价格:

  该宗地面积 亩,每亩 元,转让金额合计为 元。鉴于该土地已转让出去,资金已分配给农户无法收回,考虑到原受让方已付出资金5万元,经协商,现受让方 公司同意另外付5万元用于处置此矛盾,相应为保障现受让方利益,转让时间为长期。

  四、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转让金额的10%,界址挖清无异议时再支付30%,待甲方将林权证流转给乙方之日再将余款付清。甲、丙、丁方应将所有转让山主户名列成花名册,包含山地面积、金额、林权证编号、户主住址及联系电话等,付款时所有转让山主必须签字或盖章(按印),并将所转让山主身份证复印件与付款花名册一同交给乙方。

  五、甲、丙、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林地应符合下列条件:

  ①拥有林地之合法、完整、确定之使用权,并未对该土地使用权作任何处分,包 括未将该土地出租、抵押,界址清楚;权属清晰,没有任何土地纠纷。

  ②非为已确定为生态公益林。

  2、甲、丙、丁方不得寻求任何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并有义务阻止无关人员擅自进入林地烧荒、放牧、采矿、挖土等任何有损乙方权益的行为.

  3、甲、丙、丁方应配合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及林业站,积极协调对林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做好护林防火、防盗伐、防盗窃、山林纠纷和林区治安等工一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甲、丙、丁方协助乙方联系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5、甲、丙、丁方将转让林地范围内外的必经道路提供给乙方长期无偿使用,确保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交通便利。乙方需要新开或拓宽运输道路时,所开的路或所拓宽的运输道路在甲、丙、丁方辖区范围内的,甲、丙、丁方应负责做好疏导工作,保证该路开通或拓宽。在开路或扩路过程中,涉及到甲方辖区内水田、旱地等土地的,甲、丙、丁方为乙方长期无偿提供土地。

  6、甲、丙、丁方协助办妥转让林地与周边地块的权属及边界确认工作。

  7、在合同经甲、乙、丙、丁各方统一签字后,由乙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林地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

  8、甲方和丙、丁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农民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解决乙方与当地农民的矛盾和其他纠纷,争取上级优惠政策,支持乙方把企业做大做强。

  9、甲方和丙、丁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乙方获得各项税费减免优惠。

  六、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受让山地后,享有充分自主权,有权对土地进行各种项目的开发利用,包括养殖、种植、科研、实验、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设施等一切开发利用,甲、丙、丁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损失由损失造成方加倍赔偿。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30天内自行处理转让土地内地上附着物(含森林和林水等),逾期视为甲方放弃,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权益均无偿归乙方所有。甲方和丙、丁方允许乙方在受让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包含工作办公房、职工住房、水池、水塔、休闲型建筑物等。

  2、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转让土地方及当地农民就业,但就业人员必须服从企业安排,遵守企业规章制度。

  3、乙方可不需经甲、丙、丁方任何一方同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租赁或部分转、租赁,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等。

  4、乙方可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对土地进行改造或整理,如修建休闲山庄、筑坝、挖池塘、坡地种植物或庄稼等各种活动.

  5、在甲方对本林地的使用权、所有权到期后,甲方和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及森林和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归乙方享有,且甲方和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若遇土地政策允许,甲、丙、丁方均同意将本转让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归乙方享有,并办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且甲、丙、丁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6、合同签订满60天后,转让地内的林木、地上附着物、设施设备、水池、建筑物及其他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七、相关事宜

  1、甲方所受让范围内的外地插花山,乙方已与甲、丙方一次性转让成功并支付了该外地插花山的转让金给甲方,如发生争议、矛盾时,甲方应自行负责补偿解决该插花山,如甲方处理不当,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甲、丙、丁方允许并保障乙方能自由、无偿使用原有道路。

  2、若因国家政策性变动需建基础设施而征购乙方已受让范围内的土地时按以下约定处理:

  (1)林地上固定设施的补偿及林木补偿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等一切财物均归乙方所有。

  (2)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与征地单位解决转让金及补偿等问题。

  (3)甲方和丙、丁方应协助乙方做好被征用的受让土地内苗木、设施设备、建筑物、土地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

  (4)在乙方未与征地单位协商好征用的受让土地内的经济作物、地上附着物、土地、固定设施、设备、建筑物等一切财物的赔偿工作前,甲方和丙、丁方均不得与征用土地的单位签订征地协议,否则视为违约、无效。(5)如果被国家征用林地面积较大而严重影响乙方规模效益,甲方和丙、丁方需在其管辖范围再转让林地给乙方。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共同签章(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相关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丙方: 乙方: 丁方:

  年月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5)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双方共同商定,甲方愿将位于 ,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便于今后共同遵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四至及面积:东西宽 米, 南北长米,地基面积为 平方。

  二、该土地转让费共计 元(大写: )人民币。乙方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先付 元(大写: )人民币。基础完工时付 元(大写: )人民币。其余款项在一层预字上完时交清元。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遭第三方出具证据证明其为土地所有人并索要该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时,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本合同所产生转让费本金、利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三、乙方在此修建房屋,或转让该土地,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干涉乙方。

  四、合同签订后,如若因政府或政策性,对土地进行调控及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政策性问题,都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有权使用该地基靠北的村公路。甲方有义务在本村内协助乙方完善本土地使用时的配套设施,如水、电供应等,费用无需甲方支付。

  六、甲、乙双方不得违约,要共同遵守以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行为,违约方赔偿由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至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电话:

  乙方签字:电话:

  年 月 日

  正规土地转让合同通用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原合同内容)。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一次性转让给乙方,合同生效后乙方享受甲方原合同所有的待遇和责任。同时乙方履行甲方原合同所有内容。

  2.土地的转让总价为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3.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付清余款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余款付清后,本合同生效,土地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4.合同生效后,现有土地上的树木,甲方应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全部处理完,不得影响乙方的土地规划使用。

  三、违约责任

  1.甲方在原合同到期时,有责任参与原合同法人更换为乙方法人的责任。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余款,甲方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乙方不得争议。

  四、其他

  1.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4.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6)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____乡(镇)____村____组____亩土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土地用途附后)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从事____(主营项目)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为____年,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转让价格

  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____元人民币。甲方承包经营相关地块时对该地块实际投入资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补偿金。本合同的补偿金为____元(没有补偿金时可填写为零元)两项合计总金额为____元人民币。

  四、支付方式和时间

  乙方采取下列第____种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

  1、现金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支付的时间为____.

  2、实物方式(一次或分次)支付转让金和补偿金(无补偿金时可划去),实物为___(具体内容见附件)时间为____.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

  甲方应于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

  交付方式为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六、承包经营权转让和使用的特别约定

  1、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经营土地必须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

  3、乙方必须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变更土地经营权证书,签订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方能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4、乙方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收益、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5、乙方必须按土地亩数承担农业税费和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6、乙方必须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掠夺性经营,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并负责保护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设施等国家和集体财产。

  7、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8、其他约定:____.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八、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

  2、提请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____乡(镇)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备案(或鉴证)后生效。

  十、其他条款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发包方和鉴证、备案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 乙方代表人(签章)____

  身份证号:____身份证号:____

  住址:____住址: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签章)____ 鉴证单位(签章)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7)

  甲方(转让方): 电话号码:

  住址:

  乙方(受让方): 电话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以

  二、转让面积向为东;南西北

  三、土地使用证号码

  四、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议定土地的使用权成交价格合计人民币 360万 元。

  五、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定金元; 第二次在第一栋基础搅捣完后为元; 第三次在第二栋基础搅捣完后为元; 第四次剩余款元。

  六、甲方应保证该土地使用权权属来源合法清楚及周边界址,并确保手续及费用合法,若发生与甲方有关产权债权、债务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若有纠纷甲方必须在七天内调解,如甲方在七天内未调解,甲方负责赔偿乙方购地款双倍的违约金,并注明违约金在一个月内给乙方。

  七、若乙方不能按时间向甲方付清所购地价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土地,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给付相当于购地价款2‰的滞纳金。

  八、本协议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所需缴纳的各项规费,由乙方负责,但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房产及土地过户手续(过户的名字由乙方确定),并且甲方负责叫原土地使用证本人无条件到场签字,如原土地使用证本人不到场签字,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双方议定的其他事项:

  1、2、3、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8)


出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__县__镇___的私人产权房屋及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含房屋附近属甲方承包或使用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年限:永久转让。

二、根据国家规定,甲方依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未办理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可根据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该房屋的结构为砖木结构。

三、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符合反国家、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所有权进行转让。由于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同价格:双方同意上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总金额为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六、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35000元)。

七、房屋交付时没有房屋欠帐(电费、水费及甲方购买房屋的相关费用)。

八、房屋产权转让后,因国家政策变动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房屋产权转让后,乙方享受因国家政策变动所带来的收益。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手续,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如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自悔约之日起3天(72小时)内将乙方已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如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自悔约之日起3天(72小时)内将房屋归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如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但甲方事先未对乙方作详细解释的,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双方签约时间:年月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9)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转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字第地使用权中的号),总面积为国用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1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年限为月年,建设年限为日。年月,原土地出让日至年

  第三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元(币种:写))。总金额(大元(币种:)。

  第六条: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出让合同(合同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壹拾伍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县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2号)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县国土局和县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县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盖章。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土资源局执一份;

  本合同签订时间;

  本合同签订地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订立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公章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0)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一: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受让方二: (以下简称丙方)

  住址:

  为了搞活闲置资产,甲方自愿将属甲方所有的XX县BB镇政府后街(蓬权字第7879号)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丙方,为明确转让事宜和各方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转让给乙方、丙方的XX县BB镇政府前街老干局综合楼底层的门面两空及房屋后空地(约30平方米),四至界限为8至10轴线A轴线至老干局围墙。以上房屋、土地的具体面积以确权后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为准。

  二、房屋、土地转让价款:甲方将上述房屋、土地及房屋后空地以人民币壹拾伍万伍仟柒佰壹拾捌元(小写:155718.00元)转让给乙方、丙方(不含税、费)。三方约定:本协议签订生效后,因该宗土地无使用权证,乙方、丙方在20xx年1月3日12时前支付壹拾叁万伍仟渠佰壹拾捌元房屋、土地款后,甲方将房证交给乙方、丙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另贰万元待甲方办好土地使用权证交给乙方、丙方办理过户手续后,乙方、丙方各给付壹万元给甲方。

  三、甲方转让的房屋面积、土地面积办理过户手续时蔡凉碧、蔡晓明各占50%。

  四、办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过户涉及税务部门的税收,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关部分并给付。其它一切费用鉴于甲方已在转让价款中考虑,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产给付。

  五、甲方将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前所涉及的产权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甲方承担。房屋交接后发生的一切民事纠纷由乙方、丙方自行解决,概与甲方无关。甲方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正式移交给乙、丙之前,负责在转让房屋分界线上砌筑24墙,双面返沙刷白(费用三

  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如一方违约,按转让款的20%向对方给付违约金。

  七、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方经协商,就转让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农村土地_______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支付_______万元土地使用费受让现有甲方所有土地使用、经营权_______年。

  2、甲方在出让该土地使用、经营权后,应按立即将该土地交付乙方。在现有甲方使用年限内,全部转让给乙方.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与村委会签定土地使用合同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理,乙方不再支付相关费用.

  3、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协助办理该土地所有相关的事宜时,甲方均不得推诿、拒绝、拖延等情况,否则必须支付该转让金双倍的罚款给乙方,并且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

  4、甲方向乙方承诺,现转让的土地属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现第三人追索的事宜出现,需双倍支付乙方给付的土地转让金及赔偿相关损失。

  5、本协议签定后,乙方先支付_______万元给甲方。余款在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相关转让手续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6、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民委员会存档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折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2、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和成国用(______)字第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3、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_点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4、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3)

  甲方:兴园公司(法人代表:刘宏潭)

  乙方:英松予制构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来喜)

  一、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县***乡半坡村东11.6亩土地所种果园转让给乙方。该地块位于**至***东,东至半坡村六组地界,西至***线,南至半坡村三组地界,北至半坡村六组地界。

  二、乙方在合同签定之日,一次性付给甲方转让费拾叁万元整(13万元)。

  三、甲方将协议原件交乙方。

  四、乙方履行兴园公司和半坡村委会所签协议的义务,享有原协议的一切权力。

  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签订此协议,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生效。附兴园公司和**乡半坡村村委会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月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4)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法定共有权人: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地块概况

  土地座落:

  地号: 号

  规格:

  使用权类型:土地

  宗地面积: ,转让面积:

  后附宗地平面示意图。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1、转让价格:甲乙双方认定该宗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成交价款为:大写人民币整(¥ 元整)。

  2、付款方式:年 月日一次性付大写人民币整(¥元整)。余款大写人民币整(¥元整)待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第三方办理完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后一次性付清。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土地面积 真实;土地权属合法、清晰、无纠纷,无出租、抵押、查封等他项情况;无明显有损乙方利益的瑕疵。

  2、乙方对土地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等一切权利不受任何限制。

  3、甲方保证乙方利益不受损害,在该宗地周围道路享有通行权。

  4、乙方有权将该土地转让给任何第三方,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及干扰行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负有的全部义务和作出的所有保证、承诺和责任届时全部转让给受让之第三方。

  5、甲方保证过户的可行性、合法性,并无条件协助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办理过户登记及其它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受让之第三方承担。

  6、甲方拿到与该宗地相关的手续和单据后无保留地全部交给乙方。

  7、如果该宗地有权属不清或面积不符等明显有损于乙方利益时,甲方必须无条件的让乙方在其他搬迁安置地中任选一宗,并承担赔偿责任。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行以上协议条款,甲方有违约或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时,甲方必须支付给乙方本宗地使用权转让价格伍倍以上的违约金,赔偿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按印后正本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一块闲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1、该宗土地的位置、四至界限及面积,在--区曼栋老下侧,土地面积0。37亩,四至界限,东以排水沟为界,南以岩罕章橡胶林为界,西以村集体地为界,北以岩应醒墙为界。

  2、转让方式:甲方将该宗土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即20--年12月10日直到永久。永久属于乙方所有,任何人无权改变。

  3、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该宗土地转让价为13万元(壹拾叁万元整),地上所有橡胶树及其他树不作赔偿;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4、自该合同生效后,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如建房商业用地等。乙方有权转给他人承包,出租、转让和永久性高价转让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该宗土地使用权。

  5、该宗土地如有纠纷,有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的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6、如国家建设征用、公路扩大建设征用,其他企业建设占用等由乙方负责处理,所有获得赔偿金额多少与甲方无关,

  7、办理该合同的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责办理该合同的任何费用。

  8、该宗土地如果以后国家允许办证,那么由甲方负责将该宗土地的使用证办到乙方户头上,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相关事项,费用由甲方负责。

  9、土地四至界限已协议上说明,乙方只能在该宗土地范围内使用,不得跨越界线避免纠纷。

  10、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该合同条款,双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非法干预乙方对该宗土地的使用权,擅自变更和改变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甲方违约金按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投入资金之和的50倍赔偿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则资金不退还,外加处罚本金50倍的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1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自保留一份直到永久,村民小组保留一份,村委会保留一份,见证存档。

  1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按手印,村小组盖章、村委会盖章后生效。

  1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村小组(盖章):

  村委会(盖章):

  时间: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6)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自留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土地四至界限及面积

  土地位置在至x公路西侧x江旁。东至公路;x沟至x华地界;西至x江;北至x地界(放牛路)。转让面积约为1.2亩(甲乙双方估算值,同意不需丈量)。

  二、土地转让方式:永久性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该宗土地转让价为:陆万陆仟元整(x.00元)。

  付款方式:在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甲乙双方责任。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土地使用权归乙方,甲方无权干涉乙方对土地的使用权。

  2、如有土地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解决,与乙方无关。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按乙方所损失经济总值赔偿给乙方。

  3、若甲方非法干预乙方使用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则处罚违约金计本合同转让费用加乙方后续所投入资金50倍赔偿。

  4、若村委会或村民小组在该宗土地所征收的任何费用由甲方从转让款中列支。

  五、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一份、乙方三份、自然村小组各执一份,xx村村委会见证存档一份。

  六、此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及子孙后代共同遵守。

  甲方(出让方)签字: 乙方(受让方)签字:

  xx村村委会签章: xx村民小组签章:

  20___年___月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7)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万元/亩(包括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万元(¥: )。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8)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促进不动产资源的合理利用,经甲、乙双方平等、公平、自愿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的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使用权转让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一、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位置及面积

  甲方同意将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通过拍卖竞价方式受让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地上建筑物”)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上述土地的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号,土地使用权面积约_________平方米 (具体以规划红线图和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为准)其具体位置见附图所示。地上建筑物为_____层,_____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证号为_______。

  二、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条件

  甲方已向乙方充分、准确告知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现状和租赁情况,乙方对此并无异议,同意受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三、转让款:

  2

  1、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转让款共为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所转让土地的面积最终以国土部门核发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上所确认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不再就面积差异补、退转让差价。

  四、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转让款全部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将转让款付至上述账户即视为甲收到乙方相应的转让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将款项付至其他账户或以其他方式向甲方另行支付转让款的,视为乙方未付款。

  2、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税费承担

  转让价款包含土地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税费,土地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所产生的甲、乙双方税费由乙方承担。

  六、土地转让手续

  1、土地登记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手续由甲方负责。

  2、土地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变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的手续由乙方负责,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各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个工作日内将土地使用权权属办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_____________名下。

  3

  2、甲方应按转让款金额向乙方提供本次土地转让的成本发票,___________万元额度以内的发票,税金由甲方承担,超出___________万元额度的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其中,甲、乙双方同意___________发票金额为_________万元,超出此金额的___________发票甲方无义务提供。

  3、甲方委托居间方代为向乙方交付发票,如乙方延期支付转让款或支付发票税金,甲方或居间方有权暂缓向乙方提供土地成本发票。

  4、根据乙方要求,协助乙方处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租赁关系。

  5、自乙方付清本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全部转让款并且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之日(以向土地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之日为准)起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移交与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有关的证照、文件、资料、物品,届时甲、乙双方可签署移交清单。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给甲方。

  2、乙方应提供协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所需的相关资料。

  3、自乙方付清本次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全部转让款并且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乙方或乙方指定方名下之日(以向土地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申请之日为准)起,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有关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和风险由乙方享有和承担,相关法律关系由乙方处理。

  八、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责任,导致土地使用权未能按期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名下的,则甲方应按延期天数,每日赔偿乙方已付转让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2、如乙方不能按时支付每期转让款的,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迟延支付转让款总额每天____计算,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并有权解除合同,且已收乙方款项不予退还。

  九、特别约定:

  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转让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真实意思表示,但在办理有关过户手续时双方所依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合同范本而签订的合同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应友好协商,相关权利义务归甲、乙双方享有和承担,与代收款人无关。

  3、本合同转让款包含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截至本合同签订日止存在的租赁合同关系解约违约赔偿款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因乙方开发需要,需解除上述租赁合同关系的,则甲方以_________万元额度为限承担解约赔偿款项支付责任,超出_________万元以外的款项或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甲方或乙方无需向承租方支付违约赔偿的,则甲方在上述租赁关系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__个月内向乙方无息退回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甲、乙双方确认,在本协议中记载的联系地址、电话、为双方有效联系地址和电话,任一方如有变更,应于变更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没有变更。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1、出让方身份证复印件

  2、受让方营业执照

  3、受让方组织机构代码证

  4、土地相关凭证文件

  5、《拍卖成交确认书》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19)

  转让人:xx (简称甲方)

  受让人:xx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房屋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县城xx局对面桥北市场旁,西靠105国道,门面(二层,计165平方)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

  二、乙方愿意以陆拾捌万元整(¥:680000.00元)的房屋土地购买甲方上述的房屋土地。甲方应证件齐全、保证无他人有争执。

  三、乙方购买甲方的房屋土地将房产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随房产转让,房产土地使用,建筑面积以产权证件登记的为准。乙方付清房款后,房屋土地归乙方所有。

  四、甲方在协同办理好房屋土地转户登记手续后,乙方在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时房款一次付清给甲方。

  五、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屋土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转户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转让房屋土地时,房屋内的固定生活设施一并转让给乙方,乙方适当折旧给付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七、日后若乙方要加、改建房屋应与相邻方洽商进行,甲方应协调好相邻双方关系,避免纠纷发生。

  八、乙方购得房屋土地后,有使用、管理、处分的权利,甲方无权干涉。房屋土地转让后,甲、乙双方不得另有争执。

  九、本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备存档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转让人: 受让人: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0)

  一、合同当事人双方:

  甲方(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合同标的:

  甲方(出让人)自愿将给甲方的私人土地法律规定之相关使用权属,有偿转让给乙方(受让人)。

  出让的土地位于,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土地界址图》。

  三、合同金额:

  本合同项下土地面积为370平方米,转让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元)。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日以现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

  库房用地

  六、双方责任:

  1、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2、甲方确认其家人(包括父母亲及兄弟姐妹)对本合同项下的转让交易无任何异议,必须保证对该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权,且该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对该土地享有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占有、使用、转租、收益和处分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甲方应当无条件予以协助。

  4、甲方必须承认转让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属于乙方。

  5、乙方的继承人有权享有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权利,甲方和甲方的继承人应当保证乙方及乙方继承人的权利不受侵犯。

  6、若遇该土地有权属纠纷,由甲方(出让人)出面解决,所造成的费用损失,由甲方(出让人)承担,乙方(受让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7、若遇到国家政策性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履行;

  8、该土地若被国家或村集体征用,所得收益和相关补偿概由乙方单独享有,甲方不得主张任何权利,且甲方必须协助乙方实现上述权利。

  9、在乙方如约付清各款项后,本交易标的物如果未能办理各种土地使用手续,甲方全部权属所有人,不得对本次交易产生其他分割要求,乙方依然拥有完全该标的物处置权。

  七、违约责任:

  当事人各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若甲方违约,甲方除了须退还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及相关支出外,应当另行赔偿乙方投资建房及建造相关设施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损失,除此之外,还须按违约时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三者市场价总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自愿放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在该合同第八条进行协商补充,补充内容同样生效。

  十、本合同为最终合同,如果以后须重新签定或续签合同。必须以本合同为基础,并将本合同附在新合同之后,新合同方可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一份,见证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于20__年__月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市(县)签订。

  甲方:_______(出让人)(章)乙方:_______(受让人)(章)

  共有人:_______共有人:_______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1)

  甲方(使用权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使用权接受方):

  身份证号码: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在施秉县 城关镇新桥村 组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

  二、转让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三、土地使用范围:种植养殖、修建猪圈、管理用房、修路和水塘等。

  四、如遇到国家土地征收,土地征收款归甲方所有,附属物归乙方所有。

  五、到期归还:乙方所修的建筑物归甲方所有,不复垦。

  六、转让价格:每年每亩按 元,并一次性付清。转让总金额:大写 ,小写: 。

  七、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八、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九、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十、附加条款(商议后手写):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2)

  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甲方)

  承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所附红线图为准。

  二、乙方应遵守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与甲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使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登记文件所载明的权力和义务随之转移。主要内容有:

  1、土地面积: 平方米

  2、土地用途:

  3、截止日期至:

  4、承让方同意待龙岩市新罗区统一开征土地使用费(税)时起,按政府规定逐年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使用费(税)。

  三、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甲方以人民币 元整(评估价)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交纳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涉及的有关税费。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如需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时,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重新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五、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转让双方另订协议。

  九、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龙岩市新罗区签订。

  转让方:

  承让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住所:

  住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批准机关: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

  受让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 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 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

  第五条 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______通,即_________通,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之日起算。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包含政府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 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_____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定之日起日_________内,一闪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___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第_______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付款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的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即不得超过_________平方米。受让人不得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第十三条 受让人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用途,或者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土地利用指标,应事先经规划主管部门和出让人同意,并按出让人重新核定的数额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上的总投资额(包括出让金、厂房和配套水、电、路等辅助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等费用)不得低于_________万元/亩(即每平方米不低于_________元)。

  受让人应在项目竣工之日起30日内,持有效的资金投入凭证(包括出让金缴纳凭证、工程款支付凭证、设备购置清单及付款凭证等)向出让人申请履约检查。

  第十五条 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后无偿移交给_________府: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动工建设,并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建成投产(受不可抗力影响者除外)。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八条 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出让金总额全部付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_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九条 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和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和土地使用条件执行。

  第二十二条 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三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本合同约定投资开发建设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_________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项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受让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开发建设和建成投产的,应补足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九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三十一条 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___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五条 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______‰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六条 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或已经动工开发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含出让金)不足25%,且未经市、县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中止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_________%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功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第三十八条 受让人未能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的约定投入足额资金进行建设,应向出让人补足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基础设施投入等财政贴价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元),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最低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按照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义务,受让人不履行义务的,按违约处理。

  第八章 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四十条 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一条 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第九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四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______项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______项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签订。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盖章):_________ 受让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电报: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4)

  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基础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亩承包地(详见附件2)流转给乙方。

  二、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限不得超过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承包期限为13年,自20xx年10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0 联系方式:13890848481日止。合同到期后,如乙方继续承包,按土地类别,第亩递增5%,为期10年(20xx年止)。

  三、承包价格与支付方式

  (一)承包按下列形式计价: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田:600元/年,地:300元/年,荒坡:100元/年。

  2、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币600元(田:2.5元/亩,地:13亩300元/亩,荒坡:5.5亩100元/亩)。

  3、其他:所有田、地、荒坡都按田每亩600元收费。

  (二)承包费支付方式:

  1、逐年支付。于每年10月20日前支付12600元人民币(年度)承包费,且递增20xx年后5%(约定不递增的填写零)。

  2、乙方预支付2年的承包费到凤山乡黑塔村或居委会,作为承包风险抵押金。

  3、其他:从承包修建公路工程款中扣出25200元人民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监督乙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坏流转土地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城乡环境规划、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或土地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流转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时,除按投资权属明确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外的其他补偿由甲方享受。

  4、甲方于20xx年10月20日之前将土地交付乙方。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6、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流转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并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流转的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农业生产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产设施。

  3、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4、流转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接包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补偿、投资权属明确归已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5、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及时交还承租的土地。需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并于承租期满前2个月与甲方平等协商,重新订立合同。

  6、如果乙方合同期满不再承包土地或中途终止合同所承包土地由乙方将土地进行复耕并恢复原状。如在合同未满期间,甲方造成乙方投资的一切损失经济,由甲方负责赔偿。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所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按照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转包费/租金,每年按当年应支付金额的50%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年按当年转包费/租金的50%承担违约金。

  3、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负责修复;不能修复或不能如期修复的,负责赔偿。

  5、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从事违反相关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国家有关机关的处罚,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5)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二方经友好协商,就门面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甲方将自己原租有位于 街(路) 号(或店铺名)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年,并由乙方与门面产权所有者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

  二、门面转让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门面产权所有者履行原有门面租赁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

  三、转让后门面现有的装修、装饰全部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房屋装修等不动产归原产权所有者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有租赁合同执行)。乙方在接收该门面后,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在保证房屋安全使用的情况下进行装修。

  五、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已包括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及其他相关费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六、乙方接手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该门面有合法承租权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应该按时接收门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双方联合购买土地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东邻: 西邻: 南邻: 北邻: 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1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及其附件。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工业用地。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甲方的`名义依法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中,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 亩)系由乙方单独出资借用甲方名义购买,该土地的实际使用权为乙方,乙方对该土地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2。

  该宗土地中其余部分系甲方出资购买,甲方享有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能。该地块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3。

  三、鉴于甲方已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该宗土地的价格为2.5万元/亩,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应按2.5万元/亩的价格在本协议签署后当日内支付给甲方15万元(壹拾伍万元)。其余部份在土地划定后,按每亩2.5万元/亩的价格_乙方实际所得土地亩数,甲乙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共同承诺,无论甲方实际取得本协议项下的该宗土地的价格与本条约定的单价是否存在差价,双方均一致同意按本条约定的单价执行,双方均自愿放弃主张结算、支付差价的权利。

  四、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独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亦不得干涉甲方的独立经营活动。

  五、甲方取得该宗土地后,乙方可在其实际享有权利(即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范围内独立经营,享有全部收益、承担全部风险,所有的权利、义务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亦不得干涉乙方的独立经营活动。

  六、甲方自愿承诺:乙方有权在不破坏该宗土地整体规划的情形下,可自由开发、使用、利用其享有权利的土地使用权;甲方自愿承诺,无条件配合乙方所属土地单独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和土地开发、利用、变性的相关事宜等。

  七、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 5 万元(人民币)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八、甲方全部股东自愿为本协议项下甲方的全部义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十一、本协议经双方及担保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章)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7)

  甲方:

  乙方:

  __合作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加快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设施农业转变,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就土地流转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信守:

  一、流转土地坐落、四址、性质、面积

  甲方同意流转的土地坐落组一带,东至为界,南至为界、西至界牌为界,北至 为界。总面积约为 亩。

  二、流转的土地用途、范围

  甲乙双方商定流转土地为现代水稻种植地等。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化水平,以现代农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农业、农村、农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三、流转土地期限

  按照相关法规,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流转期限为20_年,即从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 止。

  四、流转土地补偿价格、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土地补偿价格为:每亩年补偿为: 元整;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流转费用 元。

  五、甲、乙双方权利、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流转的土地系甲方拥有合法有效所有权的集体所有土地。

  2、甲方流转的土地须经全体村民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并签名画押,并向乙方提供土地原始资料。

  3、甲方在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前,应会同乙方将该土地上附着物登记造册,需要赔偿的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合理赔偿。

  4、甲方应协商解决乙方正常经营和开发建设涉及的村民利益纠调处,如发生村民武力取闹,由甲方协调解决,由此给乙方正常经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落实赔偿责任。

  (二)乙方:

  1.按照合约约定足额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上年土地流转费用,不得无故拖延。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合同生效后,乙方按照双方的约定,有权自主开发建设现代农业种植基地等设施,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提高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之目标。

  3、合同期内,乙方独立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4、合同期内,乙方依法享有对所投资项目的所有权、转让权、继承权、收益权。

  5、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政策重大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终止该合同。

  6、合同执行期届满,甲、乙双方可另行商定续约事宜。

  六、违约责任

  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自觉履行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如果一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七、其它事宜:

  1、国家补助涉农基金由农户所用;

  2、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3、此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而变更;

  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一致,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与正式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5、此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鉴证方、镇政府、镇国土所,镇财政所、镇农经办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8)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住址: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自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所属位于的土地(四至界限为:

  ,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的一半出让给乙方,总面积约平方米(以下称该土地,详细方位、形状见附图)。

  二、甲方保证对该土地在转让给乙方前没有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没有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或作价入股,甲方将此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已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征得了其集体组织内部成员的同意。

  三、双方协商确定,由乙方出资,为甲方在其所属的一半土地(详细方位、形状、面积见附图)上修建一栋房屋作为甲方出让该土地给乙方的费用,除此外乙方再无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费用。

  四、乙方为甲方修建的房屋标准为:一共八层,砖混结构,第一层3.3米,二到七层2.8米,第八层(半层)3米,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详见附图。

  五、甲方须无条件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出让给乙方的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证等各种证件,办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后,如该土地及土地上的房屋、附着物被国家征用、拆迁,依法所得的各种补偿款归乙方所有,甲方及其集体组织成员不得分配补偿款。

  七,甲方如违约,除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所投入的工程建设费用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定一式陆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伍份,具有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九、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与乙方20xx年10月6日签署的《关于合伙建房的协议》作废,以此合同为准。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29)

  出让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位于永德县永康镇红旗山的私人产权房屋及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含房屋附近属甲方承包或使用的土地)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年限:永久转让。

  二、根据国家规定,甲方依法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未办理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可根据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该房屋的结构为砖木结构。

  三、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符合反国家、法规及政策规定,甲方有权将该房屋所有权进行转让。由于违反国家、法规、政策而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五、合同价格:双方同意上述房屋产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总金额为35000.00元(大写:叁万伍仟元整)。

  六、付款方式:乙方在完成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35000元)。

  七 、房屋交付时没有房屋欠帐(电费、水费及甲方购买房屋的相关费用)。

  八、房屋产权转让后,因国家政策变动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房屋产权转让后,乙方享受因国家政策变动所带来的收益。

  十、本合同签订后,如需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等时,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手续,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如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自悔约之日起3天(72小时)内将乙方已付款返还给乙方。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如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自悔约之日起3天(72小时)内将房屋归还甲方,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如不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但甲方事先未对乙方作详细解释的,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转让合同协议书(30)

  转让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简称甲方):

  1、农村集体:

  户代表数:xx户

  2、负责人: 职务:

  3、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即受让方、流入方,以下简称乙方):

  1、单位:

  2、法定代表人:

  3、单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为了明晰产权,办理林权过户手续,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过公开协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转让补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称、坐落、面积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称:xxxx(小地名)。合同标的为荒山荒地承包经营权(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权)

  坐落:

  面积: 亩(大写)

  四至界限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用途:本合同转让的荒山荒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流转方式、期限和承包费及支付方式、时间

  以转让方式承包,承包期xx年,从xx年 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承包费经双方商议确定为:每亩每年计xx元,共xx亩,应支付承包费合计xx元(大写:xx)。承包费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xx元,每年承包费必须于xx月xx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发包的荒山荒地属本集体所有。

  2、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费。

  3、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指导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损害承包地的行为。

  4、执行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办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补偿事宜。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权属清楚、未设定担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及时向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第三人对本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维护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及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承包后所种植的林木所有权;

  4、承包期内,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帮助下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对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依法登记取得林权证书后,其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干涉。

  3、对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4、享受国家有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经营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维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业用途,未经有权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断加大对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依约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地内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不进行破坏性、掠夺式开发、经营,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野外违章用火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服从、支持 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甲方依法进行的监督和指导。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合同期内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收益的处置:

  五、合同期满时,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开发后资源资产的处置: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免责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xx元(大写:xx);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以下条件成就时,可以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发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3、乙方主动放弃承包期或丧失承包经营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二)以下条件成就时,应当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费;

  2、乙方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或抛荒,或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经甲方制止无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转为其他建设用地;

  4、一方违约致使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已无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届满。 变更或解除承包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若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本承包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承包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经勐烈镇人民政府鉴证后生效,不因甲方承办人或负责人及乙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制定补充协议,依法订立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村民委员会备存一份。

  转让方(盖章): 受让方(签名):

  负责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

  年 月 日